摘要: 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后,清朝政府被迫簽訂《馬關條約》將臺灣割讓給日本。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后,遭受日本殖民地統治五十年的臺灣省才歸還祖國,1945年10月25日在臺灣舉行受降式。1947年中華郵政發行“臺灣光復”紀念郵票2枚。主圖為臺灣地圖。

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后,清朝政府被迫簽訂《馬關條約》將臺灣割讓給日本。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后,遭受日本殖民地統治五十年的臺灣省才歸還祖國,1945年10月25日在臺灣舉行受降式。1947年中華郵政發行“臺灣光復”紀念郵票2枚。主圖為臺灣地圖。
| 發行日期:(1)(2)1947.10.25;(3)(4)1948.4.28(民國36-37年) | |
| 齒孔度數:14 | 印刷版別:雕刻版 |
| 圖幅:(1)(2)22.5x30.5; | 全張枚數:(1)(2)50(10x5); |
| (3)(4)30x22.5 | (3)(4)50(5x10) |
| 印刷:中央印制廠北平廠 | |
甲午中日戰后,于光緒21年訂立馬關條約,臺灣割讓給日本,淪陷50年。至民國34年我國抗戰勝利,10月25日在臺北市中山堂光復廳舉行受降儀式,臺灣復歸祖國懷抱,并定此日為臺灣光復節。
紀念郵票分2次發行:
第1組國旗飄揚于臺灣地圖上為圖案;2旁各繪自由火炬,地圖上端刊「臺灣光復」4字,頂上橫框內刊「中華民國郵政」,民國36年10月25日,臺灣光復2周年紀念日發行。
第2組以臺北市中山堂正景為圖案,上端刊「中華民國郵政」及「臺灣光復」,下端刊「臺北中山堂」字樣及數值,民國37年4月28日開始發售。
民紀4 憲法紀念郵票
民紀25 中華民國郵政總局成立五十周年紀念郵票
民紀10 新生活運動紀念郵票
民紀12 美國開國一百五十周年紀念郵票
民紀13 中華民國創立三十周年郵票
1923年,曹錕賄選獲任總統,同時公布中華民國憲法,中華郵政發行紀念郵票一套。 民國12年10月10日,北洋軍閥曹錕賄選獲任總統,同時公布其一手造成之「憲法」,并發行紀念郵票。因該項「憲法」為北京天壇開會制訂,故以天壇祈年殿為郵票中心圖案。
1949年為萬國郵聯成立七十五周年。許多會員國都發行郵票紀念。我國為萬國郵聯成員國,也事先籌備印刷。但因當時郵資飛漲,故不印面值,郵票印竣時,上海即將解放,因此將郵票全部運往廣州,由廣州南京印刷所用黑色加蓋銀圓面值出售。
1936年,為宣揚國民黨政府鼓吹的,以“禮、義、廉、恥”為口號的所謂新生活運動,中華郵政發行紀念郵票一套。 1元 中繪燈塔1座,塔光外射,塔身刊「禮、義、廉、恥」4字,塔下繪新生活運動標志。
發行日期:1912.12.15. 齒孔度數:14. 全張枚數:100. 設計、雕刻:赫琪、格蘭
1930年國民黨政府行政院長譚延闿病亡。1933年,中華郵政發行紀念郵票一套。主圖為譚延闿像。票面中央印譚院長遺像,上端左右2角分印數值,像下橫列篆書「譚院長紀念郵票」7字,別無其他花紋文字,圖案簡潔。
1941年,中華郵政在香港“中華版”、“大東版”、“港烈版”等普通郵票上加蓋“中華民國創立三十周年紀念”字樣發行。 當時郵政總局雖已西遷,惟陷區郵政奉令維持,仍接受政府指揮。
民紀25 中華民國郵政總局成立五十周年紀念郵票
1896年我國正式開辦國家郵政,至1946年為五十周年。中華郵政原擬發行紀念郵票,因發行過遲,將開辦國家郵政五十周年改為郵政總局成立五十周年紀念郵票,于1947年發行。于是印發紀念郵票,稱為「中華民國郵政總局成立50周年紀念」。
民紀18 蔣主席就職紀念郵票
1943年,國民黨頑固派第三次反共高潮時,蔣介石就任國民黨政府主席。主圖為蔣介石像。 民國32年8月1日,國民政府主席林森逝世后,經中國國民黨第5屆中央委員會第11次全體會議議決,推舉當時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公中正繼任,于民國32年10月10日就職。
